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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荣和小镇项目总平图调整

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作者:admin2022-05-16 18:27反馈/举报

近期,有关部门据规定,将平南县嘉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大安荣和小镇项目总平面图**设计调整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建设地址:平南县大安镇粤东会馆对面白沙江南面地段。

二、地类(用途):居住用地。

三、调整依据:依《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37号)》第二点第四条规定:各地要立足市场实际需求,科学把握住房供应住宅套型结构。对于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各地国土资源、城乡**主管部门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当调整套型结构,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做出调整,满足合理的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平南县嘉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称基于市场需求调查,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条件的前提下,拟将该项目住宅套型面积280㎡~450㎡大户型住宅调整为50㎡~100㎡中小户型住宅,故申请调整大安荣和小镇项目总平面图。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总平面布局方面:

1. 1#楼、2#楼、3#楼、6#楼、7#楼、10#楼在总平面图上保持不变,其余建筑的建筑形态均在总平面图上进行了优化调整。

2.原5#楼的一层配套商业调整为车库,婴幼儿照护中心增加14.79㎡,建筑基底、建筑形态、建筑层数及高度、住宅户型、使用功能保持不变。

3.原8#楼的8-1户、8-2户在总平面图上保持不变,余下8-3户~8-7户建筑形态在总平面图上进行了优化调整。住宅户型面积由原435㎡~450㎡大户型调整为42.33㎡~62.52㎡小户型,建筑单体名称、建筑层数及高度保持不变。

4.原9#楼为6层住宅楼调整为新9#、新12#两栋6层住宅楼。住宅户型面积由原400㎡~450㎡大户型调整为44.13㎡~87.07㎡小户型,建筑层数及高度保持不变。

5.原11#、原12#楼两栋3层住宅楼合并调整为1栋新11#楼4层住宅楼。建筑高度由原9.70米调整为12.50米。

6.新的8#楼、9#楼、11#楼、12#楼建筑均设置有地下室疏散楼梯,能满足一个防火分区两个疏散楼梯的要求,因此取消元9#楼西侧以及原8#楼和原9#楼之间的地下室疏散楼梯。

7.地下室停车场范围根据调整后的住宅楼进行适当调整。地下室建筑面积由18410.43平方米调整为18170.88平方米。

(二)总平指标方面:

**总建筑面积由83162.20平方米调整为83078.85平方米(减少了83.35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由63499.26平方米调整为63479.53平方米(减少了19.73)。总不计容建筑面积由19662.94平方米调整为19599.32平方米(减少了63.62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由18410.43平方米调整为18170.88平方米(减少239.55平方米),婴幼儿照护中心建筑面积由85.68平方米调整为100.47平方米(增加了14.79平方米),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422.75平方米不变,红色一家建筑面积301.16平方米不变。建筑基底面积由10995.15平方米调整为10973.11平方米(减少了22.04平方米)。绿地面积由6912.85平方米调整为6997.30平方米(增加了84.45平方米)。住宅户数由323户调整为499户(增加了176户)。容积率2.30不变。建筑密度40.00%不变。绿地率由25.00%调整为25.31%(增加了0.31%)。机动车停车位636个不变,其中地上机动车停车位63个不变,室内机动车停车位由47个调整为64个(增加了17个),地下机动车停车位由526个调整为509个(减少了17个),充电桩机动车停车位64个不变。非机动车停车位954个不变,地上非机动车停车位由329个调整为858个(减少了529个),室内非机动车停车位由625个调整为96个(增加了529个)。

荣和小镇.jpg资讯底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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