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调整平南县文化体育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的批复,批复内容如下:
原项目**用地456亩。项目分成两个地块,其中西面地块主要建设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综合训练馆、露天运动场和全民健身中心等;东面地块主要建设歌剧院、体育学校、文化馆、图书馆等。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57129.32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86019.75万元。并以平发改投资〔2018〕802号文批复该项目业主单位变更为广西平南县农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需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
为了确保该项目顺利建设,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项目用地面积约456亩,总建筑面积约310677平方米,分两格地块建设。其中地块一建设体育中心,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公共体育场、边坡支护、地下室、主体育场、综合训练馆、体育馆、连廊、游泳馆、园林绿化、幕墙、警卫室等;地块二建设文化中心,建设内容包括建设老年大学、多功能综合楼、食堂门球馆、文化图书馆、体育馆、歌剧院、连廊、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活动中心、地下停车场及景观亮化等。项目估算总投资由86019.75万元调整为119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拨款、地方配套资金及自筹。其他审批事项不变。